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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骨质疏松的药物选择要点

发布时间:2021-11-01  浏览次数:1380 次     

抗骨质疏松的药物

    骨质疏松症(OP)是一种以骨量低、骨组织微结构损坏为表现,致骨脆性增加、易发生骨折为特征的全身性代谢性骨病,其可发生于任何年龄,但多见于绝经后女性和老年男性。目前抗OP药物主要包括骨健康基本补充剂钙剂与维生素D,及抗骨质疏松症药物包括骨吸收抑制剂双膦酸盐类药物、降钙素类药物、雌激素类药物、选择性雌激素受体调节剂(SERMs)、特异性核因子-κB受体活化因子配体(RANKL)抑制剂,骨形成促进剂甲状旁腺激素类似物(PTHa),双重作用机制药物活性维生素D及其类似物、维生素K2类药物、锶盐类药物等。


常用抗骨质疏松症药物的比较



(一)不同骨折风险人群


抗骨质疏松症药物通常首选有较广抗骨折谱的药物(如阿仑膦酸钠、唑来膦酸、利塞膦酸钠、地舒单抗等)。对低、中度骨折风险者(如年轻的绝经后妇女,骨密度水平较低但无骨折史)首选口服药物治疗。对口服不能耐受、禁忌及高骨折风险者(如多发椎体骨折或髋部骨折的老年者、骨密度极低者)可考虑使用注射制剂(如唑来膦酸、特立帕肽、地舒单抗等)。如仅椎体骨折高风险,而髋部和非椎体骨折风险不高者,可考虑选用雌激素类药物或选择性雌激素受体调节剂(SERMs)。


骨质疏松性骨折属于骨质疏松严重阶段,下列情况可选用骨形成促进剂:

1)对已使用骨吸收抑制剂治疗多年而发生骨质疏松性骨折者,建议停用骨吸收抑制剂,选用骨形成促进剂;

2)65岁以上女性骨质疏松性椎体骨折且骨密度低于-2.5SD、绝经后女性多次发生骨质疏松性椎体骨折或髋部骨折、使用双膦酸盐类药物后仍发生骨质疏松性骨折者,推荐使用骨形成促进剂;

3)多发性骨质疏松性骨折者,可使用骨形成促进剂。


绝经后骨质疏松多发性骨折或绝经后严重OP、双膦酸盐类药物治疗后仍发生骨质疏松性骨折、严重骨质疏松骨折(T值<-3.0)或多发骨质疏松骨折者推荐甲状旁腺激素类似物(PTHa)。新发骨折伴疼痛者可考虑短期使用降钙素类药物。中至重度骨痛的骨质疏松症者,或骨折围手术期者,建议使用降钙素类药物缓解骨质疏松性骨痛,其也可阻止急性骨丢失,建议在骨质疏松的制动者中短时间(3个月)使用,必要时可采用间歇性重复给药。


(二)不同性别人群


目前我国批准用于男性OP的治疗药物包括双膦酸盐类药物阿仑膦酸钠、唑来膦酸,降钙素类药物,活性维生素D及其类似物。此外,欧美国家批准用于男性OP治疗药物还包括利塞膦酸钠、地舒单抗、特立帕肽。


女性围绝经期OP治疗药物主要是性激素类药物。激素治疗(HT)是围绝经期OP的一级预防措施,绝经HT可预防围绝经期和绝经早期妇女骨丢失,增加或维持妇女的骨密度,降低发生椎体、髋部及非椎体骨折的风险,并明显缓解更年期症状,可用于围绝经期和绝经后女性骨质疏松症,特别是有绝经相关症状(如潮热、出汗等)、泌尿生殖道萎缩症状,及希望预防绝经后骨质疏松症的妇女。


《围绝经期和绝经后妇女骨质疏松防治专家共识》(2020年)中指出,50-60岁或绝经<10年,ht可作为一线治疗;60-70岁者启动ht需个体化评估受益及风险,应考虑其他有效的药物及最低有效剂量;不推荐>70岁者启动HT。


《骨质疏松性骨折诊疗指南》(2017年)中指出,对围绝经期骨质疏松性骨折者,更年期症状(血管舒缩症状)明显,可选用雌激素;无明显更年期症状,可选用SERMs。


绝经后骨质流失加速与雌激素缺乏有关,女性绝经后OP治疗药物主要是性激素类药物、双膦酸盐类药物、地舒单抗、特立帕肽、SERMs、降钙素类药物等。


《围绝经期和绝经后妇女骨质疏松防治专家共识》(2020年)中指出,激素治疗(HT)是绝经后骨质疏松症的一级预防措施。


《ENDO绝经后女性骨质疏松症的药物治疗临床实践指南》(2019年)中指出,骨折风险高的绝经后女性,初始治疗可选用双膦酸盐类药物、地舒单抗或特立帕肽,以上不能耐受或不能获得,也可用SERMs、降钙素类药物等。


(三)不同骨转换类型人群


高骨转换型OP,临床多见于绝经后骨质疏松,绝经后OP的骨质吸收迅速,骨代谢转换率高,治疗可选用骨吸收抑制剂为主的药物;低骨转换型OP,临床多见于老年性OP者,治疗首选骨形成促进剂,以改善骨微结构及促进骨量形成,降低再骨折风险。低骨转换型OP者慎用骨吸收抑制剂。


(四)其他


骨吸收抑制剂用于破骨细胞骨吸收功能活跃所致的骨质疏松症。骨质疏松性骨折围手术期者一般疼痛症状明显,骨吸收增强、卧床及制动等因素将致骨量丢失加快,宜选用骨吸收抑制剂治疗。


骨形成促进剂用于成骨细胞活性减弱所致的骨质疏松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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