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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酸心得三

发布时间:2021-04-02  浏览次数:1343 次     

吐酸、吞酸最早记载于《黄帝内经》。 《素 ·至真要大论》谓:“诸呕吐酸……皆属于热”。 又 曰: “少 阳 之 胜 ,热 客 于 胃 …… 目 赤 欲 呕 ,呕 酸 善饥”。 《伤寒论》首次记载“吞酸”的症状。 后有西晋·王叔和提出“咽酸”,晋·葛洪提出“醋心”“噫醋”。 直至宋代·陈言首立“吐酸”为单独的病证,并在《三因极一病证方论》中指出:“夫中脘……有宿食则酸……俗谓之咽酸是也。”至明代,医家们对“吐酸”“吞酸”在辨证基础上作出了鉴别,如 张 介 宾 在《景 岳 全 书》 云:“凡喉间嗳噫……即有酸水如醋浸心……是名吞酸……此病在上脘最高之处……其次则非如吞酸之近……而在中焦胃脘之间……即名吐酸”。 书中明确的指出“吞酸”的病位在上焦,而“吐酸”的病位在中焦。 《医林绳墨》指出,“吞酸”其病位在肺胃上焦之处,临床表现为咽喉酸楚,甚而烧心;“吐酸”其病位在胃,湿热蕴结于胃,而致吐出酸水,即为反酸。 二者病机实为相同,但因其病位不同,故而表现不一。

古人称食管乃胃之系,自胃至咽。 明代赵献可所著《医贯》中云:“咽系柔空,下接胃本……为饮食之路”。 饮食入口,必经食管,食管上接口腔,下连胃腑,且脾开窍于口,从经脉循行来看,脾胃经脉循行过于食道,从脏腑可将其归属于脾胃,并牵及肝胆,涉及到肺。 或因饮食不节、或因情志不畅、或因劳不适等原因,均可损伤脾胃,使脾胃升降失调,最终致气机上逆,发为此病。 《灵枢·四时气第十九》云:“邪在胆,逆在胃……胃气逆则呕苦”。 清代唐宗海在《血证论》写道:“食气入胃……全赖肝木之气以疏泄之”。 《素问玄机原病式》描写道:“肝木自甚,故为酸也。”清代高斗魁于《四明心法》写道:“吞酸尽属肝木……曲直作酸也。”可见,本病主要病因是由于脾胃肝胆功能失调。 脾胃主升降,肝胆主疏泄,脾胃有赖于肝胆疏泄之功能使得气机升降正常,但凡肝胆失于疏泄,横逆犯胃,胃气失降,气机上逆,则发病。因此,本病病位在食管与胃,与肝胆脾肺密切相关。

辨证分型 明代龚廷贤在《寿世保元》中云:“夫酸者肝木之味也……肝木自甚,故为酸也。”说明本病与肝气密切关系。 又有清代高斗魁的《四明心法中阐述道:“凡吐酸……然总是木气所致”。 其指出本病病因虽众多,但最终归于肝失于疏泄。 虽历代医家分别从不同的角度论述本病病因,病变之脏腑涉及肝、胆、脾、肺、胃,但脾胃肝胆功能的失调却是本病发病的基本病机,因而其治疗原则应疏肝健脾、和胃降逆。中医学注重审证求因、辨证论治。 关于本病的中医辨证分型,还尚未制定出规范、统一的标准,后世医家通过总结先贤经验,对本病认识也日渐完善。《实用中医消化病学》将本病分为 5种证型,分别为肝胃不和证、脾虚气滞证、脾虚胃热证、肝郁化热型、气虚血瘀证。 而《胃食管反流病中医诊疗共识意见》进一步将本病分为 5 种证型,分别为肝胃郁热证、胆热犯胃证、中虚气逆证、气郁痰阻证、瘀血阻络证。 现《胃食管反流病中西医结合诊疗共识意见》 本病分为6种证型,分别为肝胃不和证、肝胃郁热 证、中虚气逆证、痰湿内阻证、气虚血瘀证、寒热错杂证,选方治疗需要辨证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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