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展峰名中医工作室
首页 -> 经典医案

经典医案

安康市中医医院官方微信
经典医案

黄芪“拔肾根”的警示和启发

发布时间:2025-08-04  浏览次数:15 次     来源:求本国医  

中医同道大多形象思维发达,善于通过类比来理解、阐述观点,有一些善学颖思,极具灵性者,属于“老天爷喂饭吃”,令人钦佩。

类比思维,中医界常称“取类比象”,是中医理论诠释的一大特色。有的同道基于类比方法,将很多中医概念和理念连点成线,还能形成“完美”的闭环。

之前的文章(由“少阴咽痛”引发的思考)谈到的“桔梗为舟楫之品”、“半夏下气降逆”都是形象化描述,而通过一个简单气郁模型,可以给出其理性注解。

本文再以一个大家熟知的黄芪“拔肾根”之说为例,来说明形象化类比与抽象化推演之间相辅相成的关系。

所谓黄芪“拔肾根”,一般理解为黄芪补气,但其性升趋上,而肾在下焦,故当肾气不足时,用黄芪反会进一步损耗肾气,犹如飓风旋升,拔大树之根。此说表达了黄芪补气偏重上焦、表位的特性,并为临床运用提供了一种警示,形象直观,令人印象深刻。

然而,但凡受过一些逻辑训练的人对以上说法很难不犯嘀咕,会不自觉地发问:“拔肾根”之说法是否可靠?原理是什么?是否绝对?是否有前提条件?

我的方法是先假定“黄芪补气,性升趋上”之观点为真,再以此为前提进行分析。

首先,需要对“补气”的含义进行规定。之前的文章讨论过,人体“气之量”(Ei)是指正在被有效使用的气的多少,是一个动态平衡的量值,并非指人体内气的储存量。

所谓补气,并非真的“补”(给予、赋予)气,其本质是激发整体或局部气的运行效率,亦即增加整体或局部的功能活跃度。

 补气其实至少有2个层次,一是提高气之量的绝对值,针对的是“平人”得病后气不足;二是提高气之量的调定点,使气之量恢复正常的基线,针对的是“虚人”的气不足。

当然,还有其它情况,例如某些补气药可能特异性地升高某局部(例如上焦)的气之量,而对整体的气之量没有影响;某些补气药既能提高整体气之量,又着重于提高某个局部的气之量。

有没有可能存在某些药物可提高局部气之量,又反而降低整体气之量呢?理论上有可能存在。

接下来可以根据以下极简模型进行分析:   

假设存在某药不改变整体气之量Ei,只升高上焦之气E上,则必定发生E下降低,即必定出现上焦对下焦之气的“掠夺效应”,导致下焦气虚加重;同样,若该药只升高下焦之气,也将形成对上焦之气的“掠夺效应”;

假设某药同时升高整体气之量Ei和上焦之气E上,将出现4种可能结果,一是下焦之气增加的幅度不足以弥补其被上焦“掠夺”的气,使下焦气虚加重;二是下焦之气增加的幅度刚好弥补其被上焦“掠夺”的气,则下焦之气不变,上焦之气升高;三是下焦之气增加的幅度超过其被上焦“掠夺”的气,使得上下焦之气均升高;四是该药升高的上焦之气不需要从下焦“掠夺”,而是完全通过提高整体气之量Ei实现,则上焦之气升高,下焦之气不变。

还有第三种情况需要讨论,就是当存在某药可降低(损害)整体气之量Ei,但独能升高上焦或下焦之气的结果。以升高上焦之气为例,毫无疑问,该药将产生对下焦之气更严重的“掠夺效应”,虽能提高上焦之气,但会使得下焦气虚更加严重。

不难看出,所谓“拔肾根”,实际上可以理解为黄芪偏重补上焦之气,可能导致人体之气的重新分布,产生对下焦之气的掠夺。

然而,基于上述简单模型的讨论不难看出,若黄芪也能补下焦之气,当下焦之气损耗不严重,黄芪所补下焦之气足以弥补被上焦“掠夺”之气,则不可能形成“拔肾根”的后果;若下焦之气损耗严重,黄芪所补下焦之气不能弥补被上焦“掠夺”之气,则必定产生“拔肾根”的后果。

即使黄芪不能补下焦之气,但若其补上焦之气是通过升高整体之气来实现,不需要掠夺下焦之气,则也不会产生“拔肾根”的后果。

若黄芪不能补下焦之气,且其补上焦之气必须全部或部分通过掠夺下焦之气而实现,则必然会产生“拔肾根”后果。

总结一下,黄芪是否“拔肾根”,取决于以下二个问题的答案:(1) 黄芪补上焦之气是否必须全部或部分通过掠夺下焦之气而实现?(2)下焦气虚是否严重?是否为病情的顾忌?

若问题(1)的答案为是,医生应当慎重评估患者是否存在下元不足,并根据其严重程度和治疗目标决定是否使用黄芪。若下元不足突出,如久喘、滑精、五更泻、遗尿、寒疝等,应以补益下元为主,当用肉桂、五味、苁蓉、巴戟、杜仲、蛤蚧等,然黄芪、人参等亦非不能用,只要权衡好上下焦的虚实关系,不应被“拔肾根”之警示缚住手脚。

最后再思考一点:前面提到可能存在一类中药,能提高局部气之量,却反而可能降低整体气之量,它们会是哪些呢?

最典型的应当是诸辛散开泄之品,如麻黄、荆芥、防风、蔓荆、白芷、羌活、独活、细辛等,以上皆可增上焦、表位之气,然多用、久用反耗损一身之气,尤当为下元大衰者之所慎用。

若有气郁、瘀血、里结、水饮等邪,使气之生成被遏,诸邪不除,气难再生,常须以疏为固,以泻为补,不在本文讨论之列。

  

安康市中医医院 版权所有 2017-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安康市巴山东路47号 电话:0915-8183608 邮编:725000
备案号:陕卫网审[2011]第0003号 陕ICP备:110103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