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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临床试验经费入账有关事项说明
时间:2020-09-24    作者:admin    浏览:1803次

安康市中医医院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

药物临床试验经费入账有关事项说明

各临床试验申办单位:

为加强医院临床药物试验经费管理,规范入账流程,提高到账临床试验经费入账办理的工作效率,为项目负责人顺利开展临床试验提供充足的经费保障,对临床试验经费入账办理有关事项,做出如下说明:

一、在双方签订《临床试验协议》后,申办方/CRO/SMO公司在协议规定时间内以汇款形式将试验经费转入医院账户。

单位名称:安康市中医医院  

银行账号:26740101040007214

纳税识别号:12610900436135352N

开户行地址:中国农业银行安康汉滨支行营业部  

二、付款成功后,付款方请按以下流程通知机构办公室秘书并提交“临床试验经费入账通知单”提示经费入账情况:

1、申办方/CRO/SMO公司向我院账户入账后,在本网站“下载中心”下载“临床试验经费入账通知单”(以下简称“入账通知单”),按要求填写,并附上该笔费用的汇款凭证单(如“银行汇款凭证”等)复印件或扫描件;

2、申办方/CRO/SMO公司将填好的“入账通知单”及汇款凭证单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同递交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秘书处,采用快递方式或者发电子邮件至机构邮箱akzyywsy_jg@163.com均可。

快递地址:安康市巴山东路47号安康市中医医院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

    编:725000

收 件 人:张甜甜

    话:13186290578

3、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秘书接收申办者递交/发送的“入账通知单”后,到医院财务科查询到款信息。

 三、安康市中医医院财务科开具发票为“陕西省医疗门诊收费票据”,特此说明。

 四、若出现以下情况影响药物临床试验进程的,由申办方/CRO公司负责:

1、入账后申办方/CRO公司未及时递交/发送“入账通知单”;

2、申办方/CRO在填写“入账通知单”时联系人姓名、电话、Email等信息错误而造成机构工作人员无法联系延误药物临床试验进程的。

临床试验经费入账通知单(下载专区下载)